10月24日上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菱北法庭发出了第一张民事诉讼调查令,该份调查令也是自今年9月1日安徽省正式实施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宜秀区法院向律师发出的首份调查令。当日下午,安庆市宜秀区民政局根据该调查令,迅速调取了两被告的婚姻登记信息,并出具了回执,由原告律师交回宜秀法院菱北法庭。
2013年9月,被告方某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约定10日内归还,到期后,被告方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未归还。因被告方某与李某系夫妻,应当共同偿还该借款。2013年10月23日,原告陈某起诉至宜秀区法院。
案件审理中,宜秀区法院菱北法庭法官经了解发现,由于原告仅参加过两被告举行婚礼的婚宴,不能提交两被告婚姻状况的证据。为能够顺利取得相关证据,原告代理律师于2013年10月24日向宜秀区法院菱北法庭递交了申请,希望可以申请调查令调取两被告的婚姻登记信息。
当日上午,承办此案的法官依照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条件,制作了调查令,根据相关规定向原告的律师发放。当日下午,原告律师就取得了两被告婚姻登记情况证据。
承办法官介绍,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