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人鲁某,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家庭,辍学之后一直在武汉跟人做电信维修工作,去年初,他得到一次可以自己承包工程的机会,年仅二十出头的他,梦想着这次机会能成为改变人生的转折点,于是鲁某带着自己的哥哥和郭某二人来到安庆。
由于工程的需要,鲁某还雇佣了七八个工人为自己干活。2012年5月底,鲁某等人在安庆的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眼看就要拿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鲁某等都很兴奋。因为按照合同规定,他们总共可以领到十几万元的工程款,扣除工人的工资和开销,自己还可以赚到好几万。但当鲁某多次要求发包公司对工程验收付款时,发包公司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而当时工人已经不断的向鲁某催要工资。一边是发包商拖欠工程款不给,一边是工人们不停催要工钱,前期已经垫付数万元做开销的鲁某已经无力再拿出钱来支付工人工资。被逼无奈的鲁某决定铤而走险盗窃小区的光纤交换机卖点钱,以支付工人的工资。鲁某将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哥哥和郭某,他二人也表示同意。于是,三人利用自己维修工程的便利和对拆卸光纤交换机的熟悉,于2012年5月底至6月中旬,在安庆市地质新村、康莱特、吉祥家园等多个小区,共盗窃了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网络运营商正在使用的网络通信设备170余台,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造成了800余户宽带用户网络中断。后经受害人报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三犯罪嫌疑人后悔莫及,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被盗物品全部追回发还被害单位。案经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鲁某哥哥和郭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为了支付工人工资,鲁某等铤而走险,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不禁让人感到遗憾,本是为担起肩上的责任,最后却将自己带到了罪恶的深渊,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勇于承担责任值得赞赏,但是他却忘了,尽责更需守法。若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对则会酿成大错。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大家能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守法的前提下承担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