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酿悲剧 司法有爱送案款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的一路‘绿灯’,这笔赔偿款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
9月11日,宜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铭一行驱车赶往迎江区老峰镇的王某某家中,亲手为其送去保险公司512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现金支票。王某某家人向法院及保险公司一行人表达了他们的谢意。
据悉,2018年11月20日,钱某某驾驶出租车沿皖江大道东段由西向东行驶至外环北路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某负主要责任。王某某已年近六旬,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其重型颅脑损伤致四肢瘫痪,不能言语、大小便也是不能自理。今年9月,王某某诉至宜秀区法院,要求钱某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宜秀区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当事人受伤严重且急需治疗费用,第一时间与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赔偿方案。案涉保险公司考虑到伤者伤情严重,家庭困难,如果按责赔偿对伤者这个家庭来说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案涉保险公司经过研究汇报决定将交强险122000元及商业险500000元全额赔偿给王某某。钱某某作为司机也在调解协议签订当天一次性支付给王某某5000元。至此,本案一次性了结,当庭圆满结案。
近年来,宜秀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不断加大。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源头参与调解,做好诉外工作,可以及时化解矛盾,也有效降低了诉讼案件的判决数量及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