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法院调处一古银杏树遭车辆碰撞受损赔偿案
近日,宜秀区法院妥善调解处理发生在城区的一古银杏树被车辆碰撞受损赔偿案件。
2020年3月13日20时19分许,市民路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因操作不善,在安庆市宜秀区春华路由北向南行驶时,碰撞一株银杏树,致古银杏树受损的交通事故,该银杏树是安庆市挂牌二级保护,树龄有120年。经公安交警对事故认定,驾驶员路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车主登记为汪某某,该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安庆市城市绿化管理大队作为古树的管理方,委托本地一家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受损古树修护费用进行了评估。有关部门经现场实地勘查,提出对受损银杏古树提出修护处理意见:将原有撞损保护设施拆除,表皮技术处理,重新塑树型,对受损古树进行挂营养液,遮荫等防护措施,加强养护三年。但就赔偿事宜与驾驶员、车主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诉讼到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车辆行驶中碰撞古树导致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理赔没有异议。但保险公司对评估意见提出质疑:一是绿化大队单方面委托,二是资产评估事务所能否具有做古树名木损失的资质。主审法官经向省、市多家相关资产评估、鉴定机构问询了解,安徽省和安庆市尚无对古树名木的价值评估、鉴定机构,查阅的类似赔偿案例也鲜见,而省外具有对古树名木作出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费用却又高昂,主审法官从我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我们城市的古树名木,呵护城市的一草一木,为文明城市作出奉献是广大市民和驻地单位应尽之责的角度,与保险公司反复沟通,最终在参照修复和评估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22000元给绿化大队,驾驶员承担案件诉讼费用。日前赔款已经支付到位,几方皆大欢喜。
该案的处理开了我市对古树名木损害赔偿司法保护的先河,对我市今后诸如此类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是个有益的探索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