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0811行审227号
安庆大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强制执行皖宜交罚﹝2021﹞6001341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811行审233号行政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皖宜交罚﹝2021﹞60013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被执行人安庆大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罚款3500元及加处罚款35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