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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法院妥善办理涉疫苗接种现场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175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宜秀法院妥善办理涉疫苗接种现场矛盾纠纷

 

  8月17日,宜秀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系接种新冠疫苗相关。原告王某在被告安庆某卫生院接种疫苗时,由于现场接种者多,秩序出现混乱,接种者拥挤导致在接种现场的原告王某腿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以被告作为疫苗接种组织方没有尽到保障接种人员的安全,一纸诉状将安庆某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因考虑到卫生院担负卫生防疫职责,具有公益性质,发生此类意外事件,双方均表示无辜,故主审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会同当地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案发地进行调解。了解双方的意见后,主审法官首先站在受害当事人的角度,感同身受地平复当事人的情绪,同时为各方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也向原被告指出双方各自存在过错的问题所在,并对于过错比例进行初步释明,并明确指出该卫生院作为接种疫苗的组织者,因接种现场接种者多,秩序混乱,预案不足,导致原本保障公众健康的好事引发王某身体受伤致残的“窝心事”,没有尽到保护安全保障责任义务,需要负主要责任;而原告作为成年人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所要求的“一米线”距离,未对自身安全注意,也存在过错。这次调解持续半天,虽然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调解不成,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带案到基层,让当事人少跑路,心系群众,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责任心竖起了大拇指。

  宜秀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供稿:民   庭

  初审:张晓霖

  审核:杨   文

  审签:夏   风